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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治超办关于对经依法许可注册登记的货运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的源头监管规范货物源头装载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超载问题发生,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根据《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223号令)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确保公路运输秩序和交通安全的通告》(晋政函[2017]72号)等要求,经工商质监局核实,道路运输管理所审核认定,现将2020年排查确认的82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向社会进行公示。

汾阳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

1、关于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公示的申请.docx

汾阳市治超办关于对经依法许可注册登记的货运

汾阳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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