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款人借钱后用于犯罪,那么借贷合同一定
借款人借钱后用于犯罪,借贷合同不一定无效的。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借贷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合同的内容是否具备《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以及本规定第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借贷合同如果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以及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即使借款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也不必然导致该借贷合同无效。通过查找《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以及本规定第十四条的具体内容可知,2个条文所包含的均为因合同内容违法或者损害第三方利益而导致的合同无效。

